(1)。註冊資本登記條例:為優化經營環境,中國放寬了市場主體准入制度,實施了中國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註冊。註冊資本認購登記制度是指註冊登記機關登記股東(發起人)認繳的註冊資本,股東(發起人)實際註冊資本(實收資本)公司可以同意並記錄在公司章程中。過去,中國實行註冊資本實名制登記制度,要求公司股東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注資(實收資本),併申請註冊資本驗資報告中國公司註冊後依法設立的核查機構。
新的註冊資本認購登記制度進一步降低了註冊登記的門檻,減輕了投資者的負擔,方便了公司註冊,為推動公司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律保障。
新的註冊資本認購登記制度應當規定,公司股東出資的股份總額或者出資人認繳的股份總額(即公司的註冊資本),應當向行業主管部門登記和商業。公司股東(發起人)應當自主確定出資額,出資方式和出資期限,並記入公司章程。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對其認繳的出資金額,應當向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對公司認購的股份承擔責任。公司應當通過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系統向股東或者發起人提供股份,出資方式,出資期限和信息支付。股東(發起人)對出資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除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對特定行業的具體規定外,中國取消了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的規定,一人限制最低註冊資本10萬元責任公司,股份公司最低註冊資本500萬元。法律不限制全體股東對公司組合的首次出資比例,對註冊資本的捐贈比例。公司股東(發起人)的出資期限不作規定。
公司的實收資本不再是商業登記的一部分。公司註冊時,不需要驗資報告。
暫時不實行註冊資本認定制度的行業:
1.小額貸款公司
2.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3.Pawnbroker
4,勞務派遣企業
五,融資擔保公司
(六)對外勞務合作企業
7.直接營銷業務
8.外資保險公司
保險專業代理,保險經紀
10.保險公司
11.基金管理公司
12.期貨公司
13.證券公司
14.農村合作社
15.農村信用合作社
16.金融公司
17.農村銀行
18.Money Brokerage Company
19.消費者財務公司
20.汽車金融公司
21.金融租賃公司
22.財務公司
23.Trust公司
24.Asset管理公司
25.外國銀行
26.商業銀行
27.以籌款方式籌集的股份公司
(2)。經營範圍經營範圍是經營範圍,應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進行分類。
下載:
國民經濟行業分類 外商投資指導目錄 (3)。法定代表人/董事總經理/執行董事/主管/經理 法定代表人是一個明確的法律概念,是指法人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法人章程的規定。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董事總經理/執行董事/經理。
如果要設立董事會,董事會成員至少應有3人。如果不是,可以設立一名執行董事。
設立監事會的,監事會成員三人以上;如果沒有監事會,只能有1或2個監事;監事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經理或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不需要成立副經理,總經理可以兼任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