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香港的註冊受香港公司的規定,而不是香港公司的規定,這就是為什麼香港公司不能在大陸上市和經營。香港公司一般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離岸操作,另一種是本地操作。一般來說,做外貿的客戶將通過離岸公司在大陸經營,而當地公司將在香港設立辦事處,聘請當地僱員在那裡開展業務。在香港註冊的離岸公司有幾種方式在大陸經營。
1.品牌授權的形式
這是最具成本效益和最常用的方法。授權的形式和運作非常簡單,就是以外國公司的名義與國內公司簽訂授權協議,並向外界要求外國公司將全面管理香港公司在國內的日常事務,當然,它可以以商標授權的形式運作。
例如:假設有一家服裝企業,在香港註冊了一家公司後,可以把貼在衣服上的標籤改成:香港XXX服裝企業出品或香港國際集團授權生產等。因此,在銷售過程中,銷售人員可以告訴她的客戶,這是一個比普通服裝質量更好的香港品牌。因此,價格可以從幾美元上漲到幾百美元。中國消費者傾向於購買品牌產品,香港公司品牌可以給消費者一種信任感。一切都可以這樣做,無論是賣手錶,衣服,鞋子,帽子等等。
2.在香港設立香港公司
代表處 如果在主要土地上經營的目的僅僅是為了商業聯繫或者客戶和供應商的聯繫,那麼註冊一個辦公室是最便宜的方法之一。代表處一般可以分開會計,也可以不另行核算,也可以進行稅務登記。其業務類似於民法所規定的承諾,僅供業務往來,一般不直接與客戶形成購銷關係。各地辦事處的要求各不相同,有的要求兩年以上註冊,有的要求當地居民擔任公司董事。代表處只提供接待,諮詢等服務,但不能開展業務。一般客戶註冊代表處用於開展業務。
3.建立中外合資企業(或外商獨資企業)
設立中外合資企業是以註冊離岸公司的名義回國投資中國,所以你可以依法要求你的產品是合資產品。當然,結果是成本更高,程序更複雜。首先,公司需要獲得認證,公司需要中國駐當地使領館的證明文件(香港公司可以由中國商務部安排公證)。這裡最主要的問題是驗資,因為回國後,外國投資者不得不以外彙的形式進行外匯,外資比例一般不低於25%。本地政策可能略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