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廣州保稅區地方稅務自由貿易區舉辦了國內領先的新舉措之一。繼上半年實施“先辦後監”的新稅務管理後,自2015年12月1日起,首次實施“獨立納稅申報”。新登記的納稅人不必(費)確認,可以在繳納義務的同時按照稅費(收費)進行選擇,按照稅收規定進行申報,這些措施:稅費(費)種獨立選擇,納稅申報和確立錯誤糾正機制和加強崗位監督,突出納稅人申報納稅自主權,幫助實現“分權,管控相結合,優化服務”的目標,
一是實行分權,實現納稅申報的自主權“ (1)賦予納稅人權利和責任。 “獨立選擇的稅(費)種”。對所有新登記的納稅人沒有納稅(費)標識(所得稅除外),納稅人在納稅義務中獨立選擇相關稅費(納稅),並按照納稅期限的規定申報納稅。這樣,納稅人不再需要稅務機關認定,他們可以獨立評估,正確履行納稅義務的申報。權利和責任可以通過這種方式真正地回饋給納稅人。
(2)政府帶來稅收和納稅的減輕。實行“納稅申報”,取消單位納稅人的營業稅及其附加的稅收,零收入總額,取消增值稅和消費稅的增值稅,取消零售印花稅申報和土地增值稅相關稅收費用)。納稅人沒有實際的納稅義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時,實施“納稅申報”不需要申報相關稅費(費用)。非正常戶的確定不是基於稅費報告。這樣可以減少納稅人的納稅成本,減輕稅務機關的工作量。
(3)加強風險防範。糾錯機制包括諮詢,糾錯,智能糾錯和數據糾錯。通過向納稅人提供宣傳,諮詢和自動提示等服務,可以指導納稅人根據實際業務選擇稅種,稅項和報關期。通過建立健全風險管理體系,提高風險控制能力,人們可以找到和糾正錯誤或遺漏,促使納稅人自覺改善稅收遵從,這有利於稅務機關防範執法風險。
二是突破欄框限制,使運營模式“智能化” (1)突破目前的製度約束。按照現行規定,即使納稅人在納稅期間沒有納稅義務,也應該有零報關。 “獨立納稅申報”實施後,政府取消稅費,允許納稅人根據實際經營情況自主選擇稅費。納稅人沒有納稅義務的,不需要進行“有關報稅”(費)的零報關。納稅義務發生時,應當按照規定的納稅期限申報納稅申報,納稅人有更大的自主權去履行納稅義務。
(2)突破系統運行限制。根據需求優化升級系統,增加“自主報稅”和“系統自動提示”功能。完善電子納稅大廳系統功能,納稅人登錄“自願納稅申報”登錄界面,系統會提示引導納稅人自動選擇納稅,應稅項目,申報等。在線發票系統和電子納稅服務大廳聯動提醒發票金額,是否申報。同時,增加營業稅和附加稅,出租房屋營業稅和房產稅(租金)等稅收銜接檢查提示,防止出現申報或同一報告期間的遺漏現象。
(3)突破信息共享的瓶頸。應用“大數據”管理模式,按照“規範”工作,推進“互聯網+信息共享”行動,通過財務數據分析,數據比較,地方稅務信息交流和其他第三方信息的利用,政府可以探索納稅人的疑慮,及時發現和糾正錯誤或遺漏,政府可以以盡可能低的成本有效控制稅源。
三是適應形勢,使稅收服務實現“便利化” (1)適應商業登記制度改革的新要求。商業登記制度改革後,稅務機關業務範圍不再被批准經營範圍,稅務機關不能將經營登記確定的經營範圍確定為稅(費)來源,現行的稅費模式一直很困難適應。自行納稅申報實施後,納稅人可以選擇(收費)稅,申報應稅貨物,糾正錯誤。政府可以把重點放在加強後續管理上。這是稅務管理服務改革後商業登記制度的有效解決方案,可以促進企業註冊“廣泛准入嚴格監管”的實施。
(2)適應自由貿易區新常態:吸引投資,集聚效應。自從FTA建設以來,“首先盡快提升”,“抓住新機遇”和“註冊名稱”的企業明顯增多,一些沒有實際業務的註冊的納稅人仍然需要申報為零,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而且由於逾期申報而容易造成違規記錄,影響了納稅人的信譽,依靠自主和智能實施“獨立納稅申報”,能夠有效解決困擾企業的問題納稅人過度依賴稅務機關,可以減輕稅務機關的工作量,也能夠適應國際化,法制化和市場交易建設的要求。
(3)適應納稅人個性化稅務諮詢的新需求。隨著“自由貿易區”版納稅人學校的建設,記錄“體驗”培訓小視頻和網站,微博,微信公告等方式,分別加強輔導。制定“入門式”,“菜單式”宣傳方針,通過線上線下加強宣傳。盡最大努力滿足納稅人的個性化需求,實行智能化稅收自主權的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