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投資 境外投資實行境外投資前置國民待遇和負列表管理模式。對於不屬於負面清單的領域,投資項目將被歸檔。
企業在自貿試驗區的正常境外投資項目將進行備案管理,不包括必須經國務院授權的項目。
促進貿易 在廣州南沙保稅港區,深圳前海灣保稅港區等特別海關監管範圍內的自貿試驗區,將實行“一線開放”,“高效管控”第二行“。在珠海的橫琴地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一線放寬限制,二線有效管理,二級人民分離,系統管理”的原則進行等級管理。
貨物進入廣州南沙保稅港區,深圳前海灣保稅港區或珠海橫琴地區(以下統稱為試點區),可以先進口進口清單背面,辦理海關報關手續。出口貨物可以先在海關申報,然後由海關在港口清關。試點地區企業的倉儲物流免檢驗檢疫。
建立跨部門貿易,運輸,加工,倉儲等業務綜合管理服務平台,打造國際貿易的獨特窗口。
進一步加大開放力度 自由貿易試驗區進一步取消或放寬對海外投資者的准入限制,如資格要求,股權比例限制和經營範圍。在製造業,金融服務業,海運服務業,商業貿易服務業,專業服務業和技術業,文化服務業六個領域有34條擴大對外開放的措施。金融服務,海運服務,商貿服務,專業服務,技術文化服務,社會公共服務六個領域有28個進一步開放港澳的措施。
金融創新 推動跨境人民幣業務合作創新發展,推動人民幣成為自貿試驗區和海外跨境大額貿易以及投資估值和結算的主要貨幣。
建立粵港澳商貿,旅遊,物流,信息服務貿易自由化金融服務體系。
探索通過自由交易賬戶和其他風險控制方式開展跨境投資和金融創新業務。開展資本項目可兌換試點的外匯管理改革,推動自貿試驗區投融資交流便利化。
人事管理創新 自貿試驗區對港澳台精英進出境,入境,留駐中國大陸,項目申請,創新創業,評估激勵,服務保障等方面給予特殊的保障。粵港澳服務業人員資格互認將由專門的機構安排推動。
稅務管理 原則上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試點的稅收政策適用於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
完善稅收政策對境外股權投資和境外業務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完善試點退稅政策到出境口岸;在符合條件的地區申請外國遊客購物和退稅政策。
中國(廣東)自由貿易區總體方案 GDFTZ的投資機會 廣東自由貿易區的創新與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