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北京(記者貝夢源)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布了關於完善企業海外所得稅抵免(以下簡稱通知)稅收抵免的通知,明確基於現行的次區域(部分)信用豁免方法,我們應該增加不分離國家(地區)點的綜合授信方式,適當擴大信用等級水平,以進一步促進外國的組合。投資和外國投資。
據了解,目前的國外所得稅抵免政策允許企業外部企業支付的所得稅在一定限度內減少應納稅額。具體而言,採用地方稅收抵免方式,中國企業在國外支付的所得稅稅收抵免水平不得超過三個等級。
自2008年實施以來,該政策在鼓勵中國企業“走出去”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隨著“一帶一路”戰略的實施和中國企業海外投資的增加,很難完全適應新的發展形勢。
根據發布的通知,企業將根據國家(地區)分別從國外計算應納稅所得額。一旦選定,5年內不得更改。
同時,鑑於近年來中國企業需要在海外投資設立中間企業,目前信貸的限制不超過三個層次。很難完全適應“走出去”的實際情況。該通知將把信用評級從三級擴大到五級。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局長表示,這將有助於平衡不同國家和地區的稅負,增加企業的稅收抵免,有效降低海外企業的整體稅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