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中國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律定義是什麼?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公司章程對公司負責或代表公司行事的人。
中國的法律採用單一的法律代表制度。換句話說,一家公司只有一名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長,執行董事或總經理可以根據公司法第13條承擔這一職責。
第二,誰可以成為法定代表人?
為了鼓勵和加強公司的商業活力,中國法律不再乾涉企業的內部管理,並根據最新的公司法規定公司規定誰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章程中明確約定。
【公司法第十三條】公司法定代表人應當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人員依法登記,並依法登記。如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應當申請變更登記。
三是法定代表人的民事責任。
公民或者法人團體違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在一般情況下,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團體(公司),因此由此產生的民事責任應由公司/公司承擔。
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向第三方承擔民事責任。法定代表人只對因自己的過錯引起的民事責任負責。
除法人團體的法人責任外,法定代表人還負責法定代表人的個人法律責任,分為以下幾類。
法定代表人應當對過失操作的民事賠償負責。
根據公司法第150條:“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履行公司職責時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因此,法定代表人可以有意或無意地賠償法人代表所造成的損失。
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可能由單位財產承擔的民事侵權責任。
民法一般原則第一百零六條規定,公民和法人因侵害國家財產侵犯他人財產或者人身財產,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非法行為的民事制裁 - 罰款,拘留。
(一)從事登記機關批准登記的業務範圍以外的非法經營活動;
(二)向登記機關或者稅務機關隱瞞事實,並採取欺騙手段;
(3)撤回資金或隱藏財產以逃避債務;
(四)解散,撤銷或者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置財產;
(五)變更或者終止時未及時申請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係方遭受重大損失的;
(六)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