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
香港公司實益擁有權的透明度,履行防止洗錢及恐怖分子的國際義務,香港公司註冊部門最近公佈了新規則如下:
“自2018年3月1日起,在香港註冊的公司需要在公司註冊的辦公室保留重要財務總監登記冊(SCR)的記錄,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香港當地的特定政府官員將從1日開始檢查每家香港公司。在2018年三月。“

誰是公司的重要控制人?
1.可註冊人,是對公司有重大控制權的自然人;和
2.可註冊的法人實體,例如對公司擁有重大控制權並且是公司股東的公司。
如果滿足以下5個條件中的一個或多個,則對公司有重大控制權:
1.該人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的25%以上;如果公司沒有股權,則該人直接或間接擁有分享公司資本25%以上或分享公司利潤25%以上的權利;
2.該人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25%以上的投票權;
3.該人直接或間接擁有任命或罷免公司董事會多數董事的權利;
4.該人有權行使或實際行使對公司的重大影響或控制權;
5.該人有權行使或實際行使對信託或公司的活動的重大影響或控制權,且該信託或公司不是法人,但其受託人或成員滿足前四個條件中的任何一個與公司有關。
重要控制器寄存器的內容是什麼?
1.姓名
2.對於可註冊人:通信地址,身份證號碼(如果該人沒有身份證,護照號碼和簽發國家)或者分享比例;
對於可註冊的法人實體:法律形式,註冊號,註冊地(管轄法)和註冊辦事處地址,或者股份比例;
3.成為重要控制人的日期
4.對公司的控制權
5.董事,成員和秘書的最新,正確和有效信息,例如NNC1和NAR1,BR在有效期內的副本。
保持重要控制器註冊需要多長時間?
2-3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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